《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阿瑟·柯南道尔所著的一本书籍之一,其中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阿瑟·柯南道尔所著的一本书籍之一,其中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
Adventure of Sherlock Holmes
(英)柯南道尔
刘艳玲
9787807530404
哈尔滨出版社
2010-1-1
32开
37万
歇洛克·福尔摩斯《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第二批也是6篇,连同第一批,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与此同时,《海滨杂志》也向柯南·道尔邀稿,1892年以《银色马》为首的11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汇集成《回忆录》出版。
这时,柯南·道尔决心停止写作这类故事,因此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身亡。此举使读者大哗,有超过两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海滨杂志》(TheStrandMagazine),连他母亲也提出抗议。
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追逐的神奇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第三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作品成功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2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1900年,柯南·道尔以军医身份到南非参与布尔战争(TheBoreWar)。因在野战医院表现出色,获封爵士。1930年7月7日过世,享年71岁。[1]
姓名: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
性别:男
国籍:英国人
出生:一八五四年秋冬之间家庭背景:乡绅后代,祖上曾拥有土地,但到福尔摩斯这一代,家道已经中落。
家庭状况:祖母是法国人,生于法国的绘画世家。父母亲状况不详。有一个哥哥,名为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比他年长七岁。两兄弟是在保姆拉里的抚育下成长的。另有一名叫做福纳的远亲,是个医生。
学历:1.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
2.牛津大学毕业。主攻化学。
经历:1.一八七七年「福尔摩斯侦探社」正式开业。最初位于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后来经济稍宽裕时与华生合租贝克街二二一号B。华生行医,福尔摩斯办案。一八八一到一九三○年均执业于此。
2.接办的名案如下:
1882「血字的研究案」
1883「斑点带子案」
1887「赖盖特之谜案」
1888「恐怖谷案」、「四签名案」、「希腊译员案」、「贵族单身汉案」
1889「波希米亚丑闻案」、「歪唇男人案」、「驼背人案」、「证券经纪人的书记案」、
「博斯科姆比溪谷案」、「工程师的大拇指案」、「五个桔核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海军协定案」
1890「身份案」、「红发会案」、「临终的侦探案」
1891「最后一案」
1894「威斯特里寓所案」、「空屋案」、「诺伍德的建筑师案」、「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三个大学生案」、「孤身骑车人案」、「黑彼得案」、「布鲁斯——伯廷顿计画案」
1896「戴面纱的房客案」、「失踪的中尉案」
1897「格兰齐庄园案」、「魔鬼脚跟案」
1898「跳舞的人案」、「退休颜料商案」
1902「修道院公学案」、「三个同姓人案」、「显贵的主顾案」
1903「皮肤变白的军人案」、「王冠宝石案」、「爬行人案」、「失踪的中尉案」
1907「退休」案、「狮鬃毛」案
1912「最后致意」案
3.一八九一年,与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决死一战,一同坠入瑞士莱辛巴赫瀑布中,生死不明。但在一八九五年又再度复出于「空屋案」。
4.曾在一八九五获维多利亚女皇接见,并获授绿宝石领带别针一枚。
5.一九〇二年,获爵士勋位封号,但福尔摩斯拒绝受封。
嗜好:吸烟斗,拉小提琴,听音乐会。喜欢洗土耳其浴。一八八八年,因为想刺激思考,染上服用可卡因的恶习。一八九四年在华生协助下戒除。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1854年(出生)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的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1861年(7岁)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72年(18岁)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
1874年(20岁)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8年(24岁)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华生开始记录五个橘核案。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谜》)。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谜。
1888年(34岁)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在侦破《四个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1889年(35岁)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摩斯坦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
1894年(40岁)四月,接空屋案。福尔摩斯历险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依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四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四月,接孤身骑车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一枚。
1896年(42岁)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接办格兰其庄园、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健康转坏。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902年(48岁)五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六千英镑。六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九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接红圈会案。
1903年(49岁)一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1907(53岁)福尔摩斯离开伦敦,到塞克斯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七月,接狮鬃毛案,这是一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
1912(58岁)接办最后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爱尔兰各地展开调查,最后一举歼灭德国间谍集团。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
1914年(60岁)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
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爱丁堡,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1887年,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问世,这部小说在当时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深受广大读者喜爱。于是他在1889年又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侦探小说《四签名》,这两部小说中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神探形象。此后,柯南道尔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的中篇小说,皆收入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位观察细致入微的私家侦探,也是一位既理性又博学的英国绅士。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各种知识,包括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等。在侦破案件时,他常运用逻辑推理,一旦发现疑点,就全身心投入,废寝忘食,直到案情真相大白。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悦诚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本书精选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奇案记》和《巴斯克维尔猎犬》共四个经典篇章,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文字简洁流畅、一气呵成,译者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著的风味,值得读者细细品鉴。
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一些人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一些人认为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像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像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还有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他可能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Sidney,Mr.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夏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夏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夏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赖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如果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真正需要华生而不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一些人却不同意,他们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作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
必备的案头书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
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也因此书柯南道尔被评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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